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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红十字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

发布时间:2024-10-16 14:06 信息来源: 辽源市红十字会

  10月9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开幕,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大会,对做好红十字工作提出殷切希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致信在辽源市红十字会引发热烈反响,大家倍感振奋、深受鼓舞。14日上午,市红十字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以及省红十字会党组(扩大)会议精神,推动我市红十字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红十字会党支部书记、专职副会长刘丽同志带头学习了习近平致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信件原文,并对我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我会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重要致信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红十字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的部署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聚力推进改革发展,不断提高人道服务能力。 

  新时代新征程,辽源市红十字会将聚焦“三救三献”主责主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以“博爱送万家”“金秋助学”等品牌活动推进人道救助工作向纵深发展;依托辽源市红十字生命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实践、救护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稳步发展;以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为阵地持续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通过选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将红十字工作和红十字文化融入精神文明建设;构建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 

  会议强调,牢记初心使命,勇担时代重任,辽源市红十字会以坚定的信念、创新的思维,开拓进取、实干担当,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实现辽源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红十字会力量。 

 

 

来源:辽源市红十字会

初审:刘  辉

复审:陈立武

终审:刘  丽

(责任编辑:刘辉) [纠错]